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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协会团委书记曾玲同志参评 2018-2019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3-13 10:28:24 作者:网络组

共青团深圳市生命之光帮教协会委员会




共青团深圳市生命之光帮教协会委员会

深生团字〔2019〕02号


关于推荐协会团委书记曾玲同志参评
2018-2019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的公示

 

各位会员、党团员、各位义工:

根据共青团深圳市委发出团办发〔2019〕3号《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经个人自由申报,曾玲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且未超过团干任职条件,符合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参加评选条件”;曾玲近五年获得1项省级以上奖励,获得5项协会以上奖励,综合评审,拟推荐曾玲参评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2019年3月14日----2019年3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团组织参加评优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协会如实反映。

附件:共青团广东省委发出团粤办发〔2019〕6号《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摘录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89569922

电子邮箱:562601799@qq.com

地址:宝安区石岩老街二区4号2楼办公室

         

共青团深圳市生命之光帮教协会委员会

2019年3月13日

 

团粤办发〔2019〕6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团委、省地质局团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团委,省属中学团委,南航集团团委、广铁集团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各省驻粤团工委: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广东省百佳团支部书记”“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是共青团广东省委授予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的省级荣誉。根据2018年新修订的团章有关规定,团省委决定于2019年“五四”100周年纪念日期间集中对2018-2019年度广东共青团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

(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团中央、团省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执行团中央六条规定。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6.现职团干部,截至2019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两年(乡镇、街道新任兼职团干部、“两新”组织以及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7.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8.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19年3月31日)。

9.近五年获得过市(高校)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重点面向基层,团省委机关干部、各地市级以上团委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各地要注意平衡推报人选的界别比例,要注意推荐企业、农村、城乡社区、“两新”组织以及其他新兴青年群体团组织兼职团干部。

……

三、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优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推荐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的过程中首要把好政治关、身份关、廉洁关,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同时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吸纳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

(二)深入基层,面向一线。推荐的候选人(单位)应主要来自基层,重点面向基层一线、普通岗位,要注重从工作一线中挖掘、推报优秀典型。

(三)群众参与,公平公开。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通过网站发布、张贴公示,在推荐集体和人选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拟推荐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基层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未经公示和群众评议的一律不得推荐。

各地各单位要指导推荐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所推报候选人选(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并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团组织、纪检机关及有关方面意见。务必于3月25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见附件2-8)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纸)纸质版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团省委直属管理的高等学校团委(名单见附件9)推报由团省委学校部负责,省属中学团委的推报由团省委少年部负责。如推报人选(单位)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

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余鸿章

电话:020-87185624

电子邮箱:gd54bz@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路1号大院

邮    编:510080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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